河北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教研处 李 涛 王建振 胡锦涛主席指出,要把加快战斗力生成模式转变作为“十二五”时期国防和军队建设发展的主线,贯穿军队建设、改革和军事斗争准备全过程和各领域。当前,我国面临安全问题的综合性、复杂性、多变性日益增强,传统安全威胁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非传统安全威胁更加凸显。民兵预备役部队作为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必须站在战略全局的高度,紧贴使命任务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实际,加快战斗力生成模式转变,在新的起点上谋求民兵预备役部队练兵新途径。 一、强化思想认识,增强抓好民兵训练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我国安全形势发生深刻变化,民兵肩负着新的历史使命,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着眼战略全局抓好民兵军事训练。军事训练是和平时期生成和发展部队战斗力的基本途径,对于确保我军未来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增强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世界新军事变革加速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逐步深化,要求民兵必须努力适应战争形态和作战方式的发展变化,积极开展新形势下的军事训练。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不断推进,要求我们必须适应新形势下民兵训练的特点规律,探索和完善军事训练组织、管理和保障机制。要强化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观念。随着军事斗争准备的不断推进,针对当前民兵预备役部队普遍存在训练基地建设现状、教学条件、培训质量与其职能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积极探索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新形势、军事训练的新变革、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坚持从整合训练资源、提高组训层次、拓展教学功能、改进训练方法、增大科技含量入手,充分利用军地的人才、科技、信息优势,逐步实现"基地专业化、教学网络化、训练模拟化、保障一体化"的建设目标。要强化重点建设优先发展的观念。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民兵训练的软、硬件建设情况,解决好武器库建设、训练基地建设所需经费,有民兵训练提供有力保证。要强化艰苦创业能动发展的观念。本着急需先建的原则,不等不靠,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集中财力办大事,重点抓好训练基地建设,能够满足从指挥干部到建制分队、从一般分队到专业分队的不同训练需求,为民兵开展训练奠定基础。 二、改进训练方法,努力完善训练配套设施 要立足机械化信息化复合发展的实际,按照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的要求,从实战需要出发从难从严训练。要创新训练手段。科学整合现有训练资源,实行基地化区域联训,实现民兵训练基地化、训练基地专业化、训练手段模拟化、训练教管网络化、训练保障一体化,使民兵训练真正走上正规化、规范化的道路。一个市(地区)为一个训练区,将该区域内各县(市、区)现有民兵训练基地改建为专业化训练基地,在各基地配备训练所需的专业教员和装备器材(或模拟器材)等各种教学设备。一个基地可以担负1个专业,也可以担负2至3个专业的训练。民兵训练时,由人武部负责人员召集,训练基地负责统一组训。对一些特殊专业,军分区组训不了的,可采取由省军区建立训练基地,实行跨区联训,不断提高训练的质量和效益。合理构建训练平台。构建“基地化训练平台”,把野战阵地建设、训练基地建设、修理所建设、装备仓库和车炮库建设捆在一起,统筹规划,实现作战、训练、保障、管理一体化。构建"模拟化训练平台",努力解决一些课目难组织、训练效果难检验、训练成本消耗大等难题。构建“网络化训练平台”,依托地方网络资源建立军事基础教育网,依托国防动员信息系统建立远程教学网,依托训练基地多媒体网络教室建立内部局域网,最大限度地满足各专业单兵和战斗单元的训练需要。多渠道培养人才。强化院校和部队合力育人,加大开放式培养力度,建立完善以提高能力为核心、培训与使用紧密结合的人才全程培养机制,努力形成院校教育与部队训练衔接、军事教育与依托国民教育并举、国内培养与国外培训结合的官兵素质培养格局,使军队人力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和充分利用。 三、健全完善机制,为民兵训练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要努力创新与军事斗争准备需要相适应的机制。要健全训练法规。适应市场经济法制化要求,国家和地方要尽快制定和完善民兵工作法律法规,具体明确军地各级各部门在民兵训练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通过法制手段从根本上解决当前民兵训练面临的矛盾和问题。要建立和坚持制度。要建立严格的训练规划、计划制度,规范民兵训练任务、内容、时间、效果及验收标准,加强跟踪检查,防止和克服训练的盲目性、随意性。要严格检查考评。要进一步完善民兵军事训练考核大纲,明确各类分队的考核标准和组织实施办法,建立健全训练检查考评机制,促使民兵训练工作落实。要完善奖惩制度。把训练落实情况与军事机关、编兵单位和民兵个人切身利益挂起钩来,对训练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不重视训练或未完成训练任务的要进行必要的处罚,切实改变“训多训少一个样,训好训坏一个样”的状况。 (责任编辑:锦绣河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