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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兵员征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对策

时间:2013-06-28 11:56来源:河南国防教育网 作者:石高峰 点击:次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加之长期处于和平的国内环境,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国防意识和奉献精神逐渐淡化,征兵工作显得越来越难……

石高峰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加之长期处于和平的国内环境,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国防意识和奉献精神逐渐淡化,征兵工作显得越来越难,下面我结合今年征兵时间调整的实际,分析一下当前征兵工作遇到的难点问题。
一、今年夏季征兵存在的突出问题
问题之一:征集时间的调整为宣传发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今年是征兵时间调整的第一年,我县又是我省的劳务输出大县,当前正置年中,夏收已基本结束,是在外务工高峰期,各类学校已相继放假,适龄青年相对分散。另外由于征兵时间调整的有些突然,群众还存在冬季征兵的老思维上,对于政策调整可能会有思想上的疑虑,这些因素都对征兵宣传工作带来了负面的影响。前一段时间通过我们宣传人员反映,到村进组进行征兵宣传发动屡屡碰到“户上锁、人难见”的情况,外出流动人口日益增多导致联系不畅,毕业生已经毕业离校,集中式的宣传教育已经无法开展。
问题之二:征集时间和高校录取时间及企业用工时间的冲突势必会增加部分适龄青年的观望心理。
    通过对一部分家长调查发现,在90%以上的家长对孩子的第一期望是能够上大学,哪怕能够进入一所大专院校他们也认为将来比当兵的出路要好,今年征兵从7月份开始实施,这也是高等院校招生录取的时间,对于一些报考学校录取时间较晚和可以进行学校和专业调剂的学生来说,这势必会成为他们选择报名参军的影响因素,从而影响高素质适龄青年的报名比率。同时,调查发现,外出务工适龄青年大部分在工厂企业常年打工,他们一般都和企业签订长期用工协议,当前正是生产旺季,企业用工量大,中途离开岗位,根据协议有可能面临扣除部分工资,缴纳违约金等处罚。有的青年正在学习一门手艺或刚从事一项顺心的职业,更不想中途而废,其在职的企业也是经过一定的人力,物力把他们培训,培养出来,成为生产上的骨干,这时如果离开生产参军入伍,这势必与企业追求经济效益产生矛盾,从而导致部分企业也不肯放人。这些都会对外出务工人员积极返乡参军入伍带来不良影响。
问题之三:可征兵员大幅度减少与部队对兵员征集任务重的矛盾进一步突出。
    1979年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独生子女比例逐年增高,适龄青年基数总体下降,仅新蔡县实行计划生育30年来,少出生人口20多万人,平均每年少出生8000余人。一方面,近年来,由于高校持续扩大招生,职业教育发展迅猛,大学门槛降低,应届高考落榜生大幅度减少,即使高考落榜,也大都选择外出务工经商或继续复读,自愿报名应征者大幅度减少。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对务工人员需求增大,农村适龄青年外出务工多,直接从学校走向市场;还有部分适龄青年早婚早育,有登记无人报名应征或者找不到人应征的现象较为普遍。同时,国家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化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大,城镇居民的数量不断增加,造成非农业户口报名入伍增多,一定程度出现了非农热、农业冷的现象。
问题之四:适龄青年身体素质的普遍下降一定程度增加了征集高素质兵的难度。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部分青年不注重体育锻炼,体质不断下降。加之长时间看书、上网、看电视,眼睛近视问题越来越严重,据我们深入新蔡一高一个毕业班调查得知,全班56%的学生视力达不到参军要求,就此一项就将应届毕业生的合格应征人数降低一半,同时,随着社会潮流的变化,男性适龄青年穿耳孔、纹身的现象也比较多。这些都成为影响新兵身体质量的重要因素。
问题之五:经济收入的差异及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进一步影响适龄青年报名参军的积极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片面追求物质利益的思想不断加重,外出打工的青年,一年收入都在2万元以上,比优待金高出一倍多,去当兵收入没有增加还减少,还要去部队受苦,认为很不“划算”。受计划生育政策影响,适龄青年群体中,独生子女所占比例逐渐提高,尤以城镇最为明显。这也无形中为兵员征集带来一些不利影响。相对而言,独生子女家庭条件较好,从小吃苦受累少,自理能力较差,家长也不很放心。这些因素也影响了适龄青年报名参军。
问题之六:适龄青年活动范围广与其现实表现难掌握的矛盾进一步突出。
    随着社会经济多元化的发展,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考落榜、大学生毕业后外出务工经商日益增多,其在外的真实表现仅凭征兵期间现行的政审和体检方法、手段难以调查清楚,尤其是外出青年中的极少数人员思想活跃、受社会负面影响深,行为随意性大。近两年来,因隐性案件和隐性病症退兵的人数逐年上升,不但严重影响了征集新兵的政治和身体质量,而且牵涉了兵役机关大量的精力、浪费了大量的财力。
    针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既要保持清醒头脑,又要坚定信心,进一步改变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方法,研究新对策,采取新措施,制定新政策,认真研究解决征兵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确保今年夏季兵员征集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提高兵员质量的主要对策
(一)立足“四早”扎实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早准备、及时调整组织机构。今年是征兵时间调整的第一年,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没有经验可循,只有把工作做在前才有时间研究和处理遇到的情况问题。尽早组织人员着手征兵工作前期准备,确定征兵领导小组成员,建立联系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迅速启动征兵工作机制。二是早计划、详细制定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征兵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尽快制定夏季征兵实施方案,对今年征兵工作范围、应征条件、实施时间步骤及需要把握的问题进行详细的梳理明确,将上级下达的上站体检任务数合理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并将适龄青年报名参加体检数作为各乡镇(街道)年度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基层武装工作的硬指标,不断增强各级各部门抓征兵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三是早宣传,激发报名参军热情。突出教育重点,把依法服兵役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大力宣讲保卫国防是每个公民神圣的职责,依法服兵役是每个适龄青年光荣的义务。宽教育渠道,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宣传媒体,开办国防教育讲座,开设国防教育专栏,开辟国防教育橱窗,向广大群众特别是适龄青年灌输兵役意识。充分发挥学校武装部的优势,借助广大学生的宣传辐射作用,让群众及早了解政策形势,为征兵营造良好的氛围。四是早摸底,严把源头关。结合兵役登记的开展,由人武部会同教育和学校共同组织,变“被动等”为“上门服务” ,采取“普登”与“重点登”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适龄应届毕业生一人不漏的登记,联合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重点摸清有参军意向应届毕业生的学历、身体状况、现实表现,掌握准确的第一手资料。
(二)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兵员质量。
    一是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紧紧围绕保证新兵质量这个核心,严格落实征兵工作责任制。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抓好征兵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公安、卫生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政审规定和体检标准,严把政审、体检关,防止把不合格的青年送入部队。教育部门要严格把好文化关,特别是注意鼓励和引导高文化、高素质青年入伍,同时也要杜绝通过出具假学籍、假证明等途径逃避服兵役的现象发生。二是适当放宽征集标准。在体检上,在校大学生、大学毕业生以及各类高职毕业生,一般身体素质特别是视力相对较弱、年龄受征集条件限制较多,影响了这些高素质高学历青年应征。因此,在不影响部队战斗力的情况下,应根据军种专业要求近一步放宽征集大学生和各类高职毕业生的体检标准,以减少因征集条件限制而影响高素质高学历青年入伍的阻力。三是畅通体检渠道。要开辟体检绿色通道,多渠道征集兵员数量,做到随到随检,随报随检。同时,要实施人性化体检,既不随意降低、放宽条件标准,也不能因严格征集条件而随意抬标准,做到既不从宽,也不从严。
(三)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创造良好的征兵工作运行机制
    一是提高现役军人家庭地位,营造当兵光荣的氛围。开展“让光荣人家光荣起来”的活动,在每年春节、中秋、“八一”等节日,各乡(镇)领导要逐户上门慰问军属;切实维护军人家属切身利益不受侵害,帮助军属处理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为军属排忧解难;坚持宣传本地区现役军人模范人物活动,弘扬正气,营造“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良好氛围。二是逐年提高优抚金标准,完善激励保障机制。按《征兵工作条例》相关规定,不得低于当地人均收的70%标准发放优抚金,并且要足额及时发放到位,不得随意拖欠、截留、挪用,不得抵算各种费用和打“白条”。对于农村青年参军,可以参照城镇入伍的退伍兵发放安置费的办法,对农村入伍的退伍兵,发放就业补助费;完善各种激励保障机制,调动适龄青年报名参军的热情。 三是发挥退伍军人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激励有志青年去军营立志成才。注重开发利用退伍兵资源,发挥他们经过部队锤炼,思想相对纯洁、纪律性相对较强、积极要求进步的优势,使他们成为各条战线的骨干力量,成为建设小康社会的“领头雁”。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在竞职选岗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退伍青年。
(四)坚持依法征兵,增强征兵政策执行力。
    一是细化惩处措施。协调当地政府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完善有关在校大学生兵员征集、优抚安置、奖罚等方面的实施细则以及相应的配套措施。具体明确兵役机关、公安、民政、文教、卫生等有关职能部门,在执行兵役法规中的地位、作用、职责和工作程序与方法,形成上下衔接、系统配套和可操作性的地方兵役法规政策体系。二是严格兵役执法。必须依法强化职能部门职责,将征集工作纳入有关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与有关单位政绩考核挂钩,必须加强执法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效力,保证大学毕业生征集工作的权威性。同时,加大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执行力度。对不依法按时到兵役机关进行兵役登记、履行兵役义务的青年,协调公安、教育、人事等部门,不予毕业,不授予学位,不予招工招干,不予办理出国手续,切实维护《兵役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狠抓廉政建设。充分发挥五种力量作用,加大兵役法规的监察监督力度,对各种举报要严肃对待,纪委、监察机关对群众举报的违反征兵纪律的问题,要立查立办,从严从重从快处理,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净化征兵工作环境。

 

(责任编辑:锦绣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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