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报北京3月16日电 记者贝骁、韩国贤报道:经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近日印发《民兵政治工作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政治工作规定》。 民兵、预备役部队政治工作,是中国共产党在民兵、预备役部队中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是构成民兵、预备役部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是实现党对民兵、预备役部队绝对领导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履行职能使命的根本保证。两个《规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胡锦涛关于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着眼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兵预备役政治工作的意见》,在深入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民兵、预备役部队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领导和主要内容等作了全面系统规范。 《民兵政治工作规定》共8章40条,主要包括总则、职责、思想政治教育、组织整顿中政治工作、军事训练与平时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参战支前中政治工作、争创民兵工作先进单位和争当民兵工作先进个人等内容。《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政治工作规定》共10章49条,主要包括总则,组织领导与职责,第一政治委员、政治委员和政治教导员、政治指导员,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教育,预备役军官队伍建设,组织整顿、军事训练和平时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战时政治工作,争创先进预备役营、先进预备役连队和争当优秀预备役军官、优秀预备役士兵等内容。两个《规定》内涵丰富,规定具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为做好新形势下民兵、预备役部队政治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法规依据。 发布施行两个《规定》,是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思想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新形势下民兵、预备役部队政治工作,保证党对民兵、预备役部队的绝对领导,保证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的正确方向,保证民兵、预备役部队战斗力的提高和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加强新形势下民兵、预备役部队政治工作的重大举措 ■解放军报评论员 经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民兵政治工作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政治工作规定》近日发布施行。这是我国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民兵、预备役部队政治工作的高度重视。 民兵、预备役部队是我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建设祖国、保卫祖国的神圣使命。两个《规定》围绕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政治工作,保证党对民兵、预备役部队的绝对领导,保证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的正确方向,保证民兵、预备役部队战斗力的提高和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对民兵、预备役部队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领导和主要内容等作了全面系统规范,为做好新形势下民兵、预备役部队政治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依据。各级特别是省军区系统和预备役部队要会同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抓好两个《规定》学习贯彻,把民兵、预备役部队政治工作抓得更加科学扎实有效。 学习贯彻两个《规定》,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政治工作,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管武装根本原则和制度。党管武装是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根本原则在民兵、预备役部队中的运用和体现,是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优良传统和特有的政治优势。各级要按照《规定》要求,积极主动地会同地方党委、政府,认真履行党管武装职责,落实好党管武装各项制度,抓好预备役部队党组织建设和民兵临时党组织建设,建强预备役军官和基层人民武装干部、民兵干部队伍,确保党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牢牢掌握民兵、预备役部队。 学习贯彻两个《规定》,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政治工作,必须下大力抓好思想政治教育。两个《规定》规范了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组织实施、方法手段和检查考核等。各级要依据《规定》,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培育民兵和预备役官兵;针对民兵和预备役官兵实际,采取多种教育方法,增强教育的渗透力和感染力;认真搞好组织实施,坚持各项教育制度,保证内容、时间、人员和效果落实。 学习贯彻两个《规定》,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政治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民兵、预备役部队担负的职能任务和有效履行使命,充分发挥政治工作服务保证作用。两个《规定》立足平时、着眼战时,对民兵、预备役部队平时建设和执行任务、参战支前中政治工作的内容方法作了具体规范。各级要认真落实《规定》,切实把政治工作贯穿渗透到民兵、预备役部队平时建设和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具体实践中。要加强组织整顿中政治工作,做好军事训练和平时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扎实推进参战支前政治工作准备,教育引导民兵和预备役官兵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广泛开展争创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活动,在平时建设和遂行各项任务中充分调动民兵和预备役官兵的积极性创造性。 两个《规定》是民兵、预备役部队政治工作的基本法规。各级特别是省军区系统和预备役部队党委、政治机关,要高度重视抓好两个《规定》的学习贯彻。要会同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两个《规定》,并抓好基层人民武装干部、民兵干部和预备役军官的学习,提高贯彻落实能力。要严格依据《规定》指导和开展民兵、预备役部队政治工作,维护《规定》的严肃性、权威性。要深入探索新形势下民兵、预备役部队政治工作特点规律,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开创民兵、预备役部队政治工作新局面。 (责任编辑:锦绣河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