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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出台对思想退兵的处罚规定引起强烈反响

时间:2011-05-10 17:08来源:河南国防教育网 作者:王世伟 宋学斌 点击:次
约束力与执行力同增互促 ――禹州市出台对思想退兵的处罚规定引起强烈反响

     河南国防教育网讯 王世伟 宋学斌报道:“往年,对思想退兵的处理着实让人头疼,甚至还极大影响了其他青年的当兵热情。这下好了,当兵后想不好好干都不行了,我们基层也更有抓手了。”日前,禹州市政府和禹州市人武部联合出台下发了《关于对因思想原因退回的新兵实施处罚的意见》后,市人武部部长尚金领不无激动地谈起自己的感受。
     中原腹地禹州市向来是兵员大市,具有优良的送子参军传统。近年来,禹州籍兵员中有许多已经走上军师职领导岗位。然而,就在去冬新兵入伍后,思想退兵的情况也一度波及到禹州。虽经部队、家庭和市征办多方做工作,最终没有发生思想退兵,但是,禹州征兵办经过深刻分析后认为,思想退兵情况是新形势下“征兵难、当兵冷”的一个反映,处理不好,必将对今后的征兵工作产生重要影响。要杜绝这种情况,提高法规的约束力和执行力是当务之急。
     为此,禹州市征兵办深入乡镇、企业和学校进行调研后,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市政府制定出台了该文件。文件对因思想原因退回新兵的性质认定、处罚的措施和办法进行了详细规定。该文件规定,因思想原因退回新兵将受到以下处罚:一是本人或其家庭向市人武部退还因体检、政审、新兵输送和返回以及其它涉及新兵入伍和退回所产生的费用和物资;二是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责令本人或其家庭缴纳一个义务兵两年优待金一至二倍的强制金;三是二年内不予录(聘)用为国家公务员和国有企业职工;四是二年内有关部门不予办理出国出境、升学手续;五是原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的,应予留用察看或者开除公职。
     为了能将该文件落到实处,禹州市政府和市人武部专门召开了基层武装部长工作会议,专题研讨落实思想退兵的具体处罚办法,并就提高兵役法规执行力提出明确要求。该市要求,凡是对处罚办法落实不力的,甚至存在包庇现象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主管领导进行严肃问责和追责。
     一石激起千层浪。该文件公布后,禹州市电视台专门做了追踪报道。许多适龄青年家长纷纷表示,一定要教育好孩子正确对待兵役义务,督促孩子好好服役,为家乡争光。可以预见,对思想退兵的处罚并不仅仅止于其一,而是必将产生蝴蝶效应,有效提升兵役法规政策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从而推动整个兵役征集工作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锦绣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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