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灯明 曲柏安
目前,我军正向信息化建设跨越式发展,本世纪第二个十年战略机遇期十分重要,新世纪新阶段,国防动员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树立改革创新精神,着力解决国防动员建设中的各种难题。
一是解决国防动员机制不完善、作用不明显,平战转换效率不高的问题。改革创新精神要求我们不断更新观念,创新发展思维,贯穿到国防建设的各个领域,体现在工作的筹划部署阶段,落实到具体的实际行动。胡主席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要把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在国防动员建设中的责任意识。通过抓学习教育、制度约束、监督检查、法规保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改进领导作风。建立有效的国防动员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区分,细化措施标准,将召开例会、制度检查、述职考评贯穿于整个国防动员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全程监控、人人接受监督。进一步理顺相互的职责范围,形成领导有力、制度完善、机制有效,指挥顺畅、平战结合、军地一体、功能完备、运作规范、联合高效的组织体系。
二是解决国防动员中“人员难集中、经费难筹措、训练难实施”的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个别地区、单位和行业,片面认为“国防动员工作是军队的事,与地方无关”,不能从整体和全局上考虑国防建设的需要,认为“抓经济是本行,抓民兵是帮忙”,农村适龄青年和退役战士外出务工较多,农村流动人口较大,基层国防观念淡薄,民兵预备役训练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人员参训率不高、训练内容简单,训练方法重形式、走过场,训练水平低下、简单重复的问题较为突出。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要不断创新思维,建立起行政手段与法律手段相结合的办法,依法加强党委政府在国防动员中的重要职责,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军事机关在国防动员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进一步加强国防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国防动员法规宣传力度,营造大抓国防动员建设的良好氛围,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解决国防动员中法规操作性不强,监督制约措施不力的问题。在当前的国防动员建设中存在许多法规操作性不强,缺乏必要的约束监督机制,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国防动员建设纳入地方法制建设的总体规划,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相应的配套法规制度,切实解决监督制约不力的问题。要进一步将国防动员建设纳入人大和司法等执法监督范围,建立起群众监督、检查考评管理机制,做到定期巡察、督促检查,确保国防动员建设工作走法制化、规范化道路。 (责任编辑:锦绣河山) |



